鲁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6-09-09 15:58 来源: 齐鲁经济网   阅读量:9762   会员投稿

鲁东大学是一所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导、工农理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现代海洋工程重要发源地——山东烟台。学校拥有水利环境海洋、集成电路与人工智能、食品药品与现代农业、能源材料化工、教师教育、文化传承创新传播等6个优势学科群,海上航天发射母港与平台、滨海核电冷源安全与绿色海工、跨海通道规划与设计、海洋水产养殖新品种培育、食药用菌新品种选育、汉语辞书编纂与文学创作、北太平洋区域国别等10余个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领域特色鲜明。

学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高水平建设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双高”建设高校,始终秉承“严谨、精益、卓越”的质量文化和“响应、更新、融合、服务”的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并持续赋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形成了工农理文多学科交叉融通、精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办学特色。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二、专业目录

注:统考科目如有变化,以中国教育考试网发布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准》。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同等学力申硕数智综合服务平台提交报名意向及相应报名材料。

(二)学费缴费

报名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硕数智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线上缴费。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完善个人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方为报名成功。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公布。现场确认时需采集申请人图像、审核规定的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

(3)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现场确认时将对申请人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四、统考报名及时间安排

1.每年3月申请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申请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 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申请参加当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

2.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报名考试申请人,须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后,方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当次报名无效。

3.申请人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准考证,具体安排见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统考备考配套服务:学校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在册学员统一提供免费统考备考支持,该服务由学校统一采购,学员无需另行缴费。服务包含外国语及对应学科综合统考课程直播精讲、习题演练、历年真题、配套教辅资料;同时提供教务督学、备考规划、答疑指导以及统考报名流程提醒等服务,学员完成入学流程后即可参与学习。

五、培养管理

(一)修业年限

申请人须在5年内通过学校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须在全部考试合格之日起2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整个修业年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修业年限自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计算,年限内未按时完成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二)课程学习与考试(第一阶段)

1.申请人缴纳第一阶段学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由申请学科所在培养学院,按照课程性质和授课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和考核。

2.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课程考核后,学校颁发相应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三)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第二阶段)

1.申请人第一阶段(含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课程水平考试)合格后1年内,应向所在培养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经导师允许后申请论文开题,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

2.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缴纳

学费标准38000元/生,实行两段式收费。

第一阶段(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前):20000元/生;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前):18000元/生。

申请人学习期间食宿费、书籍资料费、论文打印费、往返交通费等由本人负担。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未取得硕士学位或放弃硕士学位申请的,已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回。

七、其他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凡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本简章与国家相关文件不一致之处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国家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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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