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共享单车预付金不得超百元,购卡7日内未用可全额退款

2022-11-09 09:07 来源: IT之家齐鲁经济网   阅读量:14270   

最近几天,北京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骑行卡销售合同》,对购买自行车共享骑行卡的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乙方可以自主购买合适的骑行卡购卡前请仔细查看合同条款,购买的骑行卡种类,具体使用规则等,并自行保存购卡信息如因自身原因无法使用已购买的骑行卡,应在7天内申请退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合同规定,单车卡单个账户预付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此外,如果用户选择有有效期的连续月自动续费卡类型,有效期自动失效,不再续费

本站了解到,在退款方面,如果合同显示乙方自购买之日起7天内未使用骑行卡,可以向甲方申请全额退款,甲方应在乙方申请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返还退款方式为甲方将原付款方式由乙方退款

此外,若甲方单车卡价格每月持续调整,甲方应在调整日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接受,将在下次扣款后继续按新价格执行连续月服务甲方将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扣除费用如果乙方不接受调价,可以通过单车平台取消每月自动续费服务甲方应在每月自动续费扣款日前5天以App通知或短信形式提醒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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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沐瑶